七警于2014年占领行动期间,抬起公民党前成员曾健超至龙汇道变电站暗角,将他抛下并殴打他近30秒;及后曾被带返中区警署后,又遭其中一警掌掴面部。七警经审讯后于情人节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判监两年。律政司表示,于2月27日收到第二、第五及第六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的上诉通知书。
提出上诉的包括观塘区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东九龙总区刑事总部警员陈少丹(31岁)、九龙城区刑事侦缉警员关嘉豪(32岁)。其中陈少丹还面对多一项普通袭击罪,判监一个月,与两年刑罚同期执行。
而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48岁)、观塘区反黑组警员刘兴沛(38岁)、观塘区反黑组警员黄伟豪(36岁)早于2月20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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