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装修工人涉向观塘致昌大厦业主立案法团的时任主席,提供共2.35万元非法回佣,以获判授该大厦的小型修葺工程。装修工人早前已承认行贿罪,今在观塘法院判监禁2个月。
辩方求情指,被告黎建楠因将快退休,希望多赚生活费,才会接手工程,并同意回佣,而事后已感后悔,及时认罪及协助廉署调查,才可以落案起诉时任主席,惟时任主席否认收贿,原本需要进行审讯,而黎亦表示愿意协助廉署出庭指证,但时任主席因精神问题不宜答辩,故获不提证供起诉。辩方续指,虽然犯案时间长,但牵涉的银码少,而黎亦无因此而在工程上偷工减料,希望获法庭轻判。
案情指,观塘致昌大厦时任法团主席李惠南于2006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把31项小型修葺工程批给承接小型修葺工程的装修工人黎建楠,涉及的工程费用合共4.7万元,当被告为该大厦完成有关小型修葺工程后,他只收取了2.35万元的工程费用,馀下的2.35万元作为给李的回佣报酬。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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