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南:占中和港独突显《基本法》23条立法必要性

2017-05-29 16:28

原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周南在六月份的《紫荆杂志》上撰文,指中央在谋划「一国两制」方针时明确指出各项原则,包括「一国两制」是在中央在「一国」大前提下允许一小块地区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港人治港」必须是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港而不能相反;「高度自治」是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下,按《基本法》规定赋予特区的自治权力。 周南表示,中央高层于1982年,已决定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充分估计出乱子的可能并做好应对。 周南指,中英联合声明于84年签署时,时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一再提醒动乱、捣乱及不安定的因素存在香港内部,亦存在某些国际势力。他引述邓小平说,「要知道,要搞动乱是很容易的,如果出现动乱,如果把香港变成颠覆大陆社会主义的基地,中央就要干预,不干预就会越搞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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