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同珍酱油」第三代掌舵人王赐豪,出任亡父王仲铭的遗产管理人,王赐豪与侄儿王大为与的官司仍不断。王赐豪日前入禀高院,指在三宗官司中,姑姐王霭伦无精神行为能力,但王大为及一家律师行仍获授权代表她,又指两名被告作出具欺诈性的失实陈述,向两名被告索偿。
王赐豪在父亲王仲铭于2010年去世后成为其遗嘱执行人,管理王仲铭名下逾3.68亿元的遗产。被告依次为莫超权律师行及王大为。入禀状指,两被告在三宗民事诉讼中(包括王大为早前入禀高院申请罢免叔父王赐豪的遗产管理人职务,在一五年联同姑姐王霭伦入禀高院追讨3.25亿未计入遗产的贷款),原告王赐豪指,两被告明知王霭伦无精神行为能力,仍代表她呈交申索陈述书。
原告王赐豪又指,侄儿王大为不合法地代表王霭伦向律师行给予指令以进行法律诉讼,原告因而做成损失。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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