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和园的「优质蚝油」样本,被检出不准在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食安中心正跟进事件,制造商已停售受影响产品。
涉事产品由颐和园食品有限公司制造,总代理为富记食品公司,每瓶250毫升,最佳食用日期为2019年2月22日。中心发言人表示,早前公布从北角一店铺抽取的瓶装蚝油样本含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并于跟进调查时再在该店铺抽取同品牌另一款蚝油样本进行检测,结果发现相类违规事项,样本含百万分之四百八十的对羟基苯甲酸丙酯。
发言人表示,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和制造商,受影响产品已经停售,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中心亦正追查有关货品的分销情况。
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 BD章),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并非可用于食物中的准许防腐剂,违例者最高可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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