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会被指未有理会数万份反对意见书,于2015年4月29日通过新界东北古洞北及粉岭北发展计划,并将计划交予行政会议通过。有古洞北居民曾广权不满城规会、行政会议及行政长官决定,指城规会有不少委员开会时经常缺席或迟到早退,只靠事后翻看会议记录,认为他们未有仔细考虑市民反对意见,审批程序不公,而行政会议亦接纳城规会提交的草拟计划,向高院申请司法覆核。原讼庭今颁下判词,驳回申请。
判词指,申请人理据没有合理可争辩之处,法庭认为关键在于,城规会有否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委员虽缺席一些公开讨论环节但有参与最终审议阶段,而某程度上视为替补缺席的方法。参考证人所言,城规会有一套既定机制,让所有委员在参与最终审议前,翻查过往公开讨论环节的资料,如包括会议重点表及回应的文件、上载在城规会官网的录影片段及CD等,可见委员能在决策前,充分了解公开讨论环节的内容及重点。
虽然申请人律师指,毫无办法得知委员真的有翻查提供的资料,更遑论是否细心地考虑市民反对意见,城规会也无从证明缺席的委员有阅读及考虑市民的反对意见。但是法官指,在2015年4月29日前进行过3次公开讨论环节,分别是同年4月10日、17日及20日,委员有7至17日翻查文件纪录,在通过计划前有充分时间考虑。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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