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脊医学会会长陈显强于一三年入禀区域法院,控告《苹果日报》及其网站于一二年刊登的三篇文章有诽谤成份,影响其个人声誉,要求法庭禁制被告再刊登及于网上发布有关文章,并要被告作出一般性及惩罚性赔偿。案件今日在区院开审。
原告的开案陈词指,《苹果日报》在2012年11月26日刊登三篇文章,内容指原告任股东及董事的公司涉及层压式推销网上课程,其后该些文章亦放于《苹果》网页内。原告表示惊讶,在报道刊登后收到不少朋友及会友致电查问发生什么事,网友又留言称「啲脊医根本就系骗徒」等,令原告尴尬。原告于2012年12月19日及2013年2月7日向被告发律师信,但被告均无理会。
原告续指,苹果日报题为「CKB168层压式推销网上课程,声称介绍两人入会,可赚一亿美金」的一文中,首段提到「近年层压式推销「加料」混入投资骗局」,而配稿题为「脊医学会会长任董事」,原告认为两段稿放在一起,会令读者觉得脊医学会会长陈显强参与在层压式销售中。
苹果日报又写:「而脊医学会会长陈显强是其中一间公司的股东兼董事,但《苹果》追访疑似陈显强时,对方否认自己是陈显强。」原告认为此话让读者误以为陈显强有所隐瞒,确立他有参与层压式推销的其中,是一个骗子。
原告著法庭用一般读者心态考虑三篇刊物是否有诽谤成份。
原告人陈显强为执业脊医,他是香港脊医学会会长、非洲纳米比亚驻香港及澳门名誉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特区名誉领事团团长、香港政策研究所董事会成员及澳门镜湖医院顾问医生。被告分别是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时任总编辑张剑虹及苹果日报网页持有人AD Internet Limited。
案件开审前,被告一方向法庭申请将五张与案相关照片存档,及要求补充一份记者伍雅谦的证人陈述书,原告人以延误为由表示反对,法庭最终只批准证人陈述书存档,及要求被告支付讼费。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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