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美女作家林奕含早前在寓所自杀身亡,其父母事发指女儿自杀与曾遭补习班老师诱奸有关。被点名疑诱奸林奕含的国文补教名师陈星(本名陈国星),在沉默多日后,今日晚上透过补习社发表声明,否认自已诱奸林奕含,并声称曾与对方发展两个月的婚外情,最终在对方父母要求下分手。他又指,未来会配合司法调查,但强调不要波及家人及好友。
陈星声明全文如下: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陈国星,不是李国华,首先,要为近日带来的社会纷扰对我的家人说声抱歉,也对关心、关注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过世时,林家父母透过出版社以一篇声明稿,疑将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导致本人成众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爱女,治丧期间不愿再造成对方家属的二次伤害,因此,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出面澄清,而是静待司法机关调查厘清真相,但情势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说明,发表以下几点声明。
第一,我并没有神隐、没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师,也并非传闻在湮灭证据,我一直在台北,承受舆论压力相当沉重,我与我的家人亦因此纷扰而身心濒临崩溃,然而,此事件已成为媒体头版挞伐对象,严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继续沈默。
第二,民国98年2月,当时林小姐是高三学测满级分生,同心补习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与本人合照留念。其后,林小姐及一群资优生参加补习班安排的加强辅导课,此段期间均仅于课堂上见面,无私下来往。至民国98年约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准备念大学,彼此已无师生关系,两人之后交往约两个多月后,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后选择原谅,这段关系就划下休止符。
第三,据林小姐专访中表示于16岁即已有严重忧郁症,本人当时与其素未谋面。本人现在回忆林小姐也曾因课业压力及志趣不合而快乐不起来。她说她是一个文学的灵魂却禁锢在理工科的躯壳中。
第四,关于小说,新书发表会中她明确表示不是书中女主角,让大家失望了。小说中的时空错置、跳脱、幻想的手法,并非自传。本人尊重创作者的自由意识,不予置评。
第五,本人会配合司法调查,所有对本人的不实指控、诬蔑毁诋、道德批评,本人为此已经身败名裂。恳请各位媒体不要再让我的家人、亲朋好友及热爱教育的补习界同仁,承受这一切。
最后,还要感谢我的两位律师,愿意在此社会氛围下,挺身而出,当时两位律师对于承接此案有诸多疑虑,但经两位律师反覆诘问本人,并检视相关证据,基于舆论公审须建立于真相事实之上的理念,经数日考量后,协助各方厘清案情,深感谢意,更希望社会大众不要再为此案耗费社会成本。如本人是导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愿意承担,让林小姐的灵魂能够平静。再一次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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