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的涉贪案,终审法院今日起,一连两天处理终极上诉,终审法院于去年7月只批出原审第5控罪、串谋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的上诉许可,即公职人员在上任前收取款项后,向付款人保持「倾向优待」,是否足以构成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
案件今日主要围绕,到底许仕仁收受金钱,是否须证明有犯法行为,律师及法官一度作出争论。
郭炳江由女英国御用大状Clare Montgomery、包乐文资深大律师、蔡一鸣大律师代表。Montgomery案例指定罪必须证明犯法行为,许当时的身分并非公职人员,Montgomery 指「何不理解为前雇主非常慷慨,离职后仍给予我数百万?」(golden handshake)。
关雄生由英国御用大状Hugo George Keith代表,他指公职人员失职即公职人员遗漏不做某些行为、或需要他做而不做等,而后果是影响部门,后果那部分就是罪行,不包含将来可能受贪污影响。惟本案许仕仁实际上无作出行为,单凭收钱而说他出卖忠诚是站不住脚的。再者,最多说是许心态内在想法,而不是实际行为。
但法官多次作出质疑,司徒敬法官指,政务司如此高位、作为政府第二把交椅,提出的政策会影响特首,如果上任之前收钱有私利,即出卖公众人士对他的期望。霍兆刚法官又指,没有人会再相信这类人。马道立法官质疑,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是否包括公众对公职人士的期望。
司徒敬非常任法官指,公职人员在如此高职位,履行职责时收钱及倾向一方,会令公众带上「有色眼镜」看待公职人员。首席法官马道立质疑假若你是一名公职人员,在其执行公职时,收受他人八百五十万元,公众人士会认为无问题吗?收受850万的巨额甜头也是没有问题?这么巨额的金钱。
案件明续,由律政司陈词。郭炳江担保以原有条件继续。
郭炳江表示已经book左位与母亲庆祝母亲节,母亲身体好好,没有与她谈论这案。
法庭记者:徐晓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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