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前女督察染上赌瘾,为赚钱骗三友人出资近95万元炒iPhone,已离职女督察陈惠芳(33岁)早前承认3项诈骗罪,在区域法院被判监两年半,她向上诉庭申请减刑。上诉庭早前已裁定陈可减刑半年,今颁判词解释,陈是首次犯案,原审的量刑基准亦属过分严苛,认为3项控罪共以监禁3年作量刑基准已足够,因陈认罪故给予减刑至监禁两年。
案情指,被告因家庭压力染上赌瘾,为赚钱先后向3名旧同学、好友及同事,讹称认识朋友在Apple Store工作,可以优惠价购买Apple礼品卡,藉此骗得3人出资近95万元炒iPhone,其中一人更将买楼的50万元首期订金交出。直至被告在澳门赌输,企图自杀不果被送返港,3人才知悉受骗报警。
法庭记者:潘琪慧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