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藏1.43克可卡因裁贩毒罪成 上诉后获撤销定罪及判刑 2017-04-20 16:32 高院今颁下判词指案件要发还裁判法院在另一位裁判官席前重审。 Previous Next 青年郭嘉朗(20岁)在2015年在油麻地街头被警员截查,搜出郭的烟盒内载有16包胶袋共1.43克可卡因,他警诫下声称「啲毒品唔系我嘅」,惟被控一项贩毒罪。郭经审讯后被判入狱18个月,郭早前获裁定上诉得直,裁定上诉人定罪及判刑撤销。高院今颁下判词指本案性质严重,上诉得直有相当技术错误成分,而重审不会对办护不公,考虑证据质素及各方利益后,认为案件要发还裁判法院在另一位裁判官席前重审。郭准许继续保释外出。 法庭记者:方嘉欣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学生家长派「内幕」单张诽谤男教师 须赔18万兼付讼费 下一篇 金管局公布「收银车」新日程表 5月22日到屯门及元朗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