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将就提高选民虚假声明罚则 林卓廷质疑循序渐进如「大开中门」

2017-04-19 16:13

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讨论选民登记制度,当局建议提高选民登记时作出虚假声明的罚则,并建议引入提交住址证明的要求。当局计划在今个立法年度尾至下个年度初提交附属法例,期望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可以推行。 民主党林卓廷就不认同循序渐进引入住址证明安排,认为是向新登记选民「大开中门」。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秘书长罗淑佩,相信不会出现「大开中门」的情况。她解释,选举事务处会向新登记选民寄出「投票通知卡」,如通知卡在邮递时被退回,选举处便会查核。她又指,当局去年曾经向选民发出47000多封查讯信件,只有10000多人回覆,有37000多人被取消选民资格。当局又指,目前建议已平衡选民投票权、市民登记意欲和制止被第三者冒认选民更改住址的情况。 建筑及测量界议员姚松炎认为,扑灭罪行不应循序渐进,应要求新旧选民都提供住址证明。 民建联张国钧支持当局做法,认为如果一开始就要求新登记选民提供住址证明,会减低登记选民意欲。蒋丽芸则担心提高罚则,会减低市民登记做选民的意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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