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医院反对未成年捐肝 引录音「无妈妈想子女捱一刀」

2017-04-14 16:59

43岁急性肝衰竭女病人邓桂思,成功获26岁女文员郑小姐捐赠活肝续命,院方召开记者会交代手术详情。对于外界关注器官捐赠者的年龄限制,院方在记者会上,播出一位类似个案受助人的录音。事主表示「没有妈妈希望自己的子女,为自己捱一刀」。 玛丽医院肝脏移植中心主管卢宠茂随后表示,除了要考虑病人未成年家属捐肝的意愿,亦应考虑妈妈是否希望子女接受手术。他又表示,捐赠器官需要了解手术风险、能独立思考、不能被逼或受情绪左右,认为只有成年人才做得到。此外,他又认为,文明社会应保障未成年人士,尽力避免他们成为器官捐赠者。 港大肝胆胰外科及肝脏移植临床副教授吴国际续指,将会从两方面改善器官捐赠率低的情况。首先,他指在邓桂思等候换肝期间,本有合适的「尸肝」,但碍于家属反对,因此未能成事。他认为可以加强在这方面的工作。 其次,院方会推出「好心人」肝捐赠计划,一些热心的人士可向院方谘询,若符合条件,包括为18至60岁、身体100%健康及没有肝病史等,再接受一系列医学及心理评估,通过后可以登记在名册上,若有需要,院方便可联络「好心人」,安排捐赠手术。而「好心人」亦可选择指定或非指定受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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