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港铁职员于今年初,在沙田驾驶四驱车时,不断逼近一辆挂有「学」牌的电单车,令电单车曾大幅度摇摆才能稳住车身。后方私家车的行车纪录仪全程拍下过程,该私家车司机其后更报警处理,而涉案片段亦在网上疯传。被告罗国钧早前承认一项危险驾驶罪, 还柙至今天在沙田法院被判18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停牌1年。
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明知电单车司机前车挂着「学」牌,其驾驶经验有限,应付路面情况的能力亦同样有限,但他驾驶的车辆较大,曾与电单车只相距1公尺左右的距离,而他的车速,尤其是转弯时的速度,亦非慢得完全无可能撞到对方,认为被告并非不小心,而是有意识而犯案。裁判官又指电单车曾大幅摆动,被告不能确保若电单车司机倒下会否被后面的车辆伤到。惟考虑被告报告正面,又有家人、上司等支持,另已还柙两周,终判被告18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停牌1年。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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