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其父必有其子?山东省济南市,一名大学二年级的男大学生,竟然在相约女同学吃饭时下毒手迷奸,令对方意识不清的状态下强奸,法院判定强奸罪成,其有期徒刑4年,但案中却揭发男事主父亲曾提出3000元了事,令人发指。
事发于2015年6月底,女事主李菲表示,与男生张亮相识,结果吃饭时喝了一杯橙后,就觉得恶心、头晕,他就赶着说要走,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单位。原来男事主用指有说话要跟李菲谈谈,使开了李菲的室友,就这样强奸了她,其间还说过在她身上花了钱,就要跟她发生关系,垃圾桶里有两个用过的避孕套。
事后,李菲由亲人带走,到医院进行检查,一路上竟然收到男方父亲短信,提出赔偿3000元,李菲拒絶了。一审宣判后,被告张亮提出上诉,认为与李菲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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