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骗财骗色案 女事主否认不满父母财产交予姊弟

2017-04-07 17:32

34岁已婚男子涉虚构身份,透过交友程式认识一名24岁女子并发展成恋人,又向女友及其姐姐讹称要借款为公司还款及游说她们开户投资,前后骗去两姐妹300多万元,得手后即失去联络。被告朱德晖今在区院否认5项欺诈罪,案件今开审。 24岁女事主冼丽珊下午接受辩方盘问时,透露家中有3个物业,又因家里在内地转售物业而获利,该笔款项存于姊姊冼丽媚的户口,以用作买新物业,而新物业将由她及其母联名拥有。冼表示她曾对被告说父母将钱存入姊姊的户口是因为姊姊不会乱花钱,又承认常问姊拿钱购买美容服务,并曾对被告说若要借钱的话问姊姊是最容易。冼否认不满父母只愿将财产交给姊姊和弟弟,亦不觉得姊姊常关心自己男友有甚么问题。 辩方向冼指出,被告是向她表示从事装修的他因货柜码头的判头走数,故需要填数,惟冼不同意。辩方又指冼曾到两间财务公司借贷共10万元,后来被告曾还给她7万元,冼虽然以当中的部分款项还债,但剩下约4万9千元是她自己花去,冼亦不同意。辩方又指冼在初时的口供中有掩饰,因其姊曾取出14万经她交给被告,但她却从没将该14万交予被告,冼否认。另外冼亦不同意姊姊在控罪以外的时间曾借钱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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