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事务处:失窃电脑无储存选民电话号码及投票记录

2017-04-06 19:30

选举事务处遗失载有全港选民资料的手提电脑后,有功能界别选民怀疑资料外泄,收到神秘电话,查问其过去投票意向,两部手提电脑均没有储存任何选民的电话号码及投票记录,并称正就事件协助警方调查。 处方又表示,投票是保密,选民毋须向他人透露自己的投票选择,任何人亦不得规定或宣称规定某个选民或获授权代表,透露投选的候选人或名单详情,否则即属触犯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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