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姓陈的露宿者去年三月,因3天未曾进食而持斧头打劫一名姓张市民,惟张向他表示无钱,最终只能偷去3包零食。陈被判拘役20日及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要交14万台币方可免除入狱。
陈被控窃盗、恐吓取财等罪,今在高雄地院判刑。控方指出,陈因饥饿难耐,在路旁捡拾一把斧头恫吓张男,希望得到100元台币,惟张未有理会他,他只好取走桌上3包零食离去。另警方调查发现,陈涉一宗盗窃4枚50元台币的案件,在犯案的他被一名女会计发现,又把钱乖乖交还。
陈被网民笑指是台湾最「冏」匪徒,又直指坐牢可令他不再担心没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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