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于2011年被指与妻子许步明联署发电邮,诽谤女儿就读的汉基国际学校校董卢光汉包庇龙凤胎子女考试作弊,及后于高等法院被裁定诽谤成立,与讼双方均提出上诉,去年高院裁定陈茂波夫妇「反败为胜」上诉得直。今年1月20日,高院收到原告的提出上诉至终审法院的申请,上诉庭今颁下判词指拒绝申请,也不接受这案有特殊情况而获得批准申请。上诉庭同时命令原告需就是次申请向被告支付讼费15万元。
原告是卢光汉、其子卢冠中及女儿卢亮臻,与讼人为陈茂波和许步明夫妇。判词指上诉庭归纳出三个上诉理据,分别是免责特权保障、上诉庭处理陪审团裁决的角色及恶意定义。上诉庭再三遗憾地表示,某些理据应较早前或审讯时就应提出。例如在免责特权保障方面,原告指法庭的裁决没有讨论到,言论自由与保障声誉两者之间的平衡。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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