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妇串谋诈骗亲戚投资股票 两被告明日判刑

2017-03-28 13:20

中年妇人向远房亲戚讹称认识证券公司老板,能为亲戚以折扣价购买股票,并找的士司机朋友假扮证券公司老板,诱使亲戚出资近4千万港元。两被告陈丽萍(56岁)及谭伯坚(59岁)早前承认诈骗罪,法官今听罢辩方求情,决定押后明日判刑。 陈丽萍的求情指,被告于八十年代在本港的塑胶厂工作,而案中陈讹称是金英证券老板的史天培实际上是塑胶厂的东主。其后陈与丈夫经营假牙工场,但两、三年后倒闭,更欠下数十万街数,现时已破产。辩方又指被告与事主交流投资心得时一直吹嘘,并利用史的身份获取信任,而事主早已对陈声称史想收购的股票有所偏好,被告是投其所好,使事主同意出资让她代投资,当中一部分金钱被陈监守自盗,最终致事主损失逾千万。辩方原指被告已筹钱对事主赔偿30万元,惟陈是破产人士,最终只能撤回有关安排。 而谭伯坚的求情则指,谭的儿子与陈的儿子是同学,而陈又因假牙工场的业务找谭做运输,两人因而变得熟络。案件中谭应陈的要求扮演史天培,大部分与事主的应酬交谈都由陈教导,陈是主导的一方,而谭的角色被动,又指谭对案中的股票买卖及资金流向都是没有参与其中。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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