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业青年于城市大学图书馆无故把水倒入互不相识的女子背包中,使其手提电脑遭受毁坏。案发地点为城市大学3楼图书馆,事主当时于该处温习,而青年则是事主的邻座。事主其后把手提电脑放于背包,将背包放在椅子旁便外出用膳,青年见四周无人便把水倒进背包中,事主其后发现其手提电脑被毁坏后报警,警方凭闭路电视拘捕青年。
报称无业的被告施永伟(29岁)今于西九龙法院承认一项刑事毁坏罪。辩方求情指,被告有情绪问题,受经济压力影响而一时冲动犯案。被告犯案后已感后悔,承诺不再犯事,以及会把手提电脑款项归还被告。
裁判官指本案「有啲奇怪」,并询问被告有否看精神科医生,辩方律师则指被告没有精神问题。案件押后至下月18日,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判刑。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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