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妇人涉向远房亲戚讹称认识证券公司老板,能为亲戚以折扣优惠价购买股票,并找任的士司机的朋友假扮证券公司老板,诱使亲戚出资近4000万元。事主察觉受骗而报警,两人事后被控欺诈,今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法官将案件押后至3月28日再讯,期间两被告获准保释。
女被告陈丽萍被控4项欺诈罪,被指于2010年至2013年间,向许姓事主称认识金英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东主史天培,而使许透过其作出投资;而男被告谭伯坚则被控两项欺诈罪,被指假扮金英证券东主史天培。案情指,事主妻子的弟弟为女被告的妹夫。
陈于2010年2月中,向许表示认识金英证券东主史天培,声称史成立数亿元的基金,可分配到有折扣的股票作投资,诱使许向陈支付了逾550万元,但许并无取得相关股票,亦不能进行其指定的股票交易。而在2010年间,谭自称是史天培而与许多次通话,又曾与许见面,许因对两被告加强信任而再给予陈近80万元作投资。
另在2010年2月,陈向许表示谭假扮的「史天培」将收购中国新电信(8167)的股票,但要求许帮忙大量购入该股票,其后再按指示放出,称不论许以甚么价位沽出股票,谭都会以每股$2.1的价位并支付当中差额。许因此购入了2亿3千多万股份,后损失800至900多万。两被告又曾向许借入股份,称其后会还给许更高价值的金钱,故许又借出2500万股,并授权陈进行证券交易。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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