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厨师遭前妻换门锁后拟纵火 押至3月3日判刑

2017-02-28 12:27

离婚后仍与前妻及子女同住在大坑励德邨一公屋单位的男厨师涉因前妻将门锁换掉,回家时按门钟又无人回应,冲动下拍打及脚踢大闸近10分钟,更以打火机烧着门下的报纸,扬言要「烧死哂你地」,由屋内前妻自行救火并报警。被告陈继庭(59岁)及后被控一项罔顾生命是否受危害而纵火罪,今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法官押后判刑至3月3日,期间被告需还柙看管。 辩方求情指,被告与前妻离婚后,双方是同意了让被告在涉案单位再多住两年,惟限期届满后陈仍未能另觅住处,而前妻又不愿开门让他进入单位,他才一时冲动下犯案, 以为可威吓到前妻开门给他;案发后陈亦未逃离现场,而是冷静自己并等待警方到场。辩方指陈已明白自己犯下了严重的过错,又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为人勤奋顾家,离婚前会将16,000元薪水全交给妻子,从前亦未做过危害社会的事,希望法庭可轻判。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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