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电话交易生意的销售员吴志豪(33岁),于家人开设的电话买卖公司工作,惟他于交易中被前同事欺骗,令他损失2700万元,当中更有部分钱是属于他的家人,他遂向8名朋友、旧同学等讹称自己可以折扣价取得iPhone 6等产品,诱使他们投资逾2250万元炒卖,并以这些款项用以还债。他早前在高院承认8项欺诈罪,今被判监7年。法官指,这类罪行可对被告家人及受害者造成灾难性后果,被告已令家人蒙受损失。被告称自己被骗,但却自己亦去行骗以还债,「负负不会得正」。
法官指,虽然辩方称案件不涉及违反诚信,但法官不同意,众受害者正因为信任被告,才会提供金钱给他投资。又指辩方称案件出现不合理延迟的说法亦不成立,因为被告在裁决法院已因为需时考虑文件而数次要求押后,更在开审前才认罪。但官指可看出被告获家人支持,有良好家庭生活,本来是个良好青年,吁被告在狱中进修装备自己,为未来作好准备。
法庭记者:黄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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