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报章昨日一篇题为「政协副主席不获豁免起诉」的文章,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指有关报道失实,强调从未出任UGL董事。他认为报道指称他或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严重影响声誉,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为回应文章,梁振英发表5点声明:
「一、本人已于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正式辞任戴德梁行董事一职。在二○一一年十二月初与UGL签订离职协议时并非为戴德梁行的董事。
二、DTZ管理层完全清楚UGL和本人签订离职协议,二○一四年率先报道此事的澳洲传媒事后也在当年十月十五日的后续报道中,多番确认收购各方,包括当时的戴德梁行主席Tim Melville-Ross,均知悉此事。
三、本人从未出任UGL董事。
四、本人从未参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和UGL之间的商业决定。
五、有关申报问题,政务司司长代表特区政府已经在二○一四年至少四次清楚及公开在立法会明确说明。以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的说明为例,『有关的协议及款项源于梁先生辞去戴德梁行职务,而非由于他日后会提供任何服务。现行的行政会议成员利益申报制度,并无要求就上述『离职协议』作出申报,更何况梁先生辞去戴德梁行职务及与UGL订立『离职协议』,皆早于他当选行政长官,而他当时也已辞任行政会议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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