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女游客贩毒案上诉得直 「啩」字成关键 2017-02-16 15:34 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女子周礼梅12年11月,从吉隆坡乘坐客机来港时,在机场海关检查站被发现行李内藏有0.8公斤海洛英。她于贩毒罪审讯中辩称自己不知道行李中有毒品,惟最终被裁定罪成,判监21年。她不服定罪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今颁判词裁定她上诉得直,下令案件发还重审。判词指,上诉人于警诫下称「我谂呢一啲系毒品啩」,但海关人员的警诫口供却只纪录了她说「我谂呢一啲系毒品」,忽略了「啩」字的不确定性,该句说话不构成招认,亦不应呈堂。 法庭记者:黄咏雯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金庸主题馆下月揭幕 文化博物馆办交流会 下一篇 内地过去一周增61宗H7N9 当中7人不治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