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车厢纵火案造成19人受伤,其中三名伤者危殆,包括六十岁男疑犯。对于港铁职员被指不懂用灭火筒,港铁车务营运总管李圣基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事件中有两名职员用灭火筒救火,其中一名职员由车长接过灭火筒就使用。李表示,灭火筒设有保险针,当时因为仍未拔除,职员只是想退开一点再拔灭火针,而非不懂使用,强调职员懂得使用灭火筒,但他指出,月台车务助理没有使用灭火筒训练。
李圣基指出,事发时车长收到警报,并闻到烟味,已按程序尽快到下一个车站,并通知消防和警察。7时14分职员已在尖沙咀站等待列车到达,他称当时职员已知道「有烟」,但未知道有大火,列车抵达车站后,当时已见到有乘客受伤。
他补充,疏散时亦有风险,因乘客众多,不会贸然疏散。他强调,疏散是重大事故中较稳妥的做法。他呼吁乘客在发生事故时,为确保安全,应依照指示尽快疏散。
消防处救护员会总干事屈奇安指出,应以「窒息」原理救火,以当日有伤者身上著火为例,可以大量衣物将火「冚著」,令火源未能接触氧气而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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