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电影《喜剧之王》任临时演员的男子涉嫌于去年9月28日于屯门安定H.A.N.D.S一超市内偷取价值约300元的猫粮及电芯。
被告郭继宗(48岁)否认一项盗窃罪,案件今于屯门法院开审。
于超市内任职主任的杨立成指案发当日约下午4时半留意到被告于电芯架前四处张望,形迹可疑,故于被告身后约5米范围内一直监视被告,其间发现被告把电芯及猫粮放到自己的白色胶袋内,被告离开该超市后但被杨截停,其后于被告手持的白色胶袋中发现26罐猫粮及一排电芯。
辩方质疑杨在庭上表示有另一名同事与他一同观察被告,但于口供内却没有提及该同事,杨则指他在口供内有提及过,但警方则认为没有必要记录下来。
辩方询问杨是否知悉从被告所搜得的猫粮及电芯是属于案发超市,杨指不知道,但可以根据货品上架前所属的纸皮箱之分货编号来验证,不过他又指纸皮箱于货品上架后便会丢掉,现已难以得知有关货品从属哪间分店。杨亦不同意辩方律师指被告在进入案发超市时,所𢹂带的白色胶袋已装有猫粮及电芯。案件将于本月15日续审。
法庭记者:梁铭姿
建立时间 13:27
更新时间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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