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因被指宣誓不庄严遭政府司法覆核,被褫夺议员资格。两人在高院提出上诉被驳回后,再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高院上诉庭今早颁下判词,驳回其终极上诉许可。二人共需支付33.5万元讼费。
判词指,当有关于宪法要求的争议出现时,只有法庭可以作出裁决,立法会没有判决权,立法会秘书长及主席作为监誓人,只有纯粹的行政职能,在宣誓有效性上没有判决功能。若如梁颂恒及游蕙祯一方所言,立法会的不干预原则可应用于本案情况,恐怕会削弱《基本法》赋予法庭的宪法责任及权力。
判词亦指,即使监誓人不认为宣誓者有拒绝或忽略宣誓,但如上述所说,监誓人只有纯粹的行政职能,法庭毋需遵从他们的看法。
梁游亦指,释法只限于解释法例时有追溯力,而不是在补充法例时亦有追溯力。但判词指,有案例已清晰反驳此论点,释法具追溯力,而上诉人未能说服法庭解释与补充法例的分别。
法庭记者:黄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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