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垃圾桶爆炸案 押后至3月2日裁决 2017-01-12 11:59 杨逸朗否认指控。黄显晴摄 Previous Next 香港树仁大学学生会前会长杨逸朗(23岁)被指参与立法会示威区垃圾桶爆炸事件,现职文员的杨否认一项指控他于2015年12月9日,串谋身分不详人士,用火损坏立法会综合大楼外指定示威区的一个垃圾桶的串谋纵火罪。案件今在区域法院续审,法官要求控辩双方于本月27日作结案陈词,并押后裁决至3月2日。而同案中早前已认罪、负责「睇水」的首被告叶卓贤(20岁)同样获续保至3月2日再处理其案件。 法庭记者:黄显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大庵村土地纠纷 「男地主」淋油撒钉阻泊车 下一篇 警明日至下周四全港打撃违泊 「牛肉乾」印错字继续用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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