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走私象牙制品罪成 囚8周兼罚款10万元 2017-01-09 16:36 Previous Next 一名男子因走私象牙制品,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入狱8星期及罚款10万元。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该名43岁男子1月7日晚上从刚果民主共和国金夏沙出发,经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飞抵香港国际机场。执法人员在他的寄舱行李发现约26公斤象牙制品。他其后被控非法进口濒危物种。 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任何人无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万元及监禁两年,而有关物品亦予没收。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林郑无回应西九故宫馆押后谘询及选特首问题 下一篇 今年首7天录两宗退伍军人病个案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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