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14年抗议中西区区议会闭门审议《基本法》宣传拨款,企图闯入民政处办公室,被指踢伤两名保安,经审讯后被裁定无罪,但律政司却罕有地要求他自签保守行为一年,获法庭批准。许早前向高院提出上诉,上诉得直并撤销签保令,法官今颁下判词,指许没有案底或暴力前科,他在事件中亦没有对保安员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审裁判官不应在无证据显示许将会对他人施以暴力的情况下要许签保。
张慧玲法官又指,整件事于中西民政事务处办事处发生,原审裁判官以许曾对保安员不合作、「尝试」强行留低等基础颁签保令,但签保令内容要求许不得企图作出「任何涉及对任何人」的暴力行为,对于本身并非暴力人士的许来说,内容过于广泛。
法庭记者:黄咏雯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