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示威区于2015年底发生垃圾桶爆炸案,两名男子事后被捕。首被告学生叶卓贤(20岁)今于区院承认一项串谋纵火罪,次被告香港树仁大学学生会前会长杨逸朗(23岁)不认罪。法官裁定首被告罪名成立,会押后求情及判刑。
法官准首被告以原有条件保释,直至案件审结,并须于1月12日返回法庭提讯,以确定案件进度才作求情及判刑。
案情指,在2015年12月9日晚上8时半,示威区内一个垃圾桶起火,同时部分围绕著示威区的铁马被人推倒,附近添马公园一个公厕的警钟亦响起。数分钟后垃圾桶发生爆炸,垃圾桶盖飞至20至30厘米高,垃圾桶内壳亦变型。
被告在警诫下表示,他只是与朋友阿泽「因为好玩先喺垃圾桶点火」,他又承认与阿泽被指派到垃圾桶用燃点的气罐放进垃圾桶内纵火,没有收取任何报酬。被告称自己负责「睇水」,他背向垃圾桶去看有没有保安或警察,以及阻止其他人靠近,以免伤害到其他人。
至于次被告杨逸朗不认罪,案件将会在明早审理,以待辩方有足够时间看证据。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到庭听审。
控罪指2人于2015年12月9日串谋身分不详人士,用火损坏立法会综合大楼外指定示威区的一个垃圾桶。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09:59
更新时间: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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