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违反安全法例 被判罚款9.8万 2017-01-04 19:56 西九龙裁判法院。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工厂及工业经营(密闭空间)规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罚款9.8万元。 案情涉及一宗于2011年6月17日在葵涌发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地下渠管内工作时,被突然涌入渠管的水淹毙。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后被劳工处检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本港禁波兰四个地区禽类产品进口 下一篇 6岁童流感并发急性坏死性脑炎 入院两周后不治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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