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打击白牌车拘3司机 $2000租车抵酒店即拉人

2025-03-20 16:26

东九龙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于今日(三月二十日)在区内进行以情报主导的打击交通违法行动。人员于网上平台发现有私家车怀疑提供接载服务,遂展开打击非法私家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俗称白牌车)的行为。

警方打击白牌车。警方提供
警方打击白牌车。警方提供

 行动中,人员乔装乘客,在一网上平台以350元租用一辆私家车由九龙区前往香港国际机场,并拘捕一名32岁姓蔡本地男司机,涉嫌「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及「使用汽车时没有第三者保险」。
 
人员亦于同一网上平台以600元租用一辆私家车由九龙区前往香港国际机场,并拘捕一名33岁姓何本地男司机,涉嫌「驾驶时没有携带驾驶执照」、「没有携带身份证明文件」、「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及「使用汽车时没有第三者保险」。

警方打击白牌车。警方提供
警方打击白牌车。警方提供

 
在下午约一时左右,人员乔装乘客,再于同一网上平台以2000元租用一辆私家车由九龙区前往红磡一酒店,并拘捕一名33岁姓张本地男司机,涉嫌「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及「使用汽车时没有第三者保险」。三名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四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该三辆私家车则因没有运输署发出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及涉嫌违反《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被警方扣查作进一步检验。
 
警方重申,驾驶人士除非获发有关牌照,否则不得驾驶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由2023年12月22日起,首次被定罪可处罚款$10,000及监禁6个月,第二次被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则可处罚款$25,000及监禁12个月。有关车辆亦可被暂时吊销汽车牌照,初次违例可被吊销汽车牌照6个月;如同一汽车其后再重犯则可被吊销汽车牌照12个月,牌照被吊销期间涉案车辆须移交运输署保管。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本網站正使用 Cookie

我們使用 Cookie 改善網站體驗。 繼續使用我們的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 Cookie 政策。 Cookie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