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杂志|同意拍摄≠同意发布分享 轻视「阅后即焚」漏洞 天水围私密片疯传 揭青少年影像性暴力危机

2025-03-13 08:00

有社工指,近年涉及影像性暴力行为的求助个案增加。
有社工指,近年涉及影像性暴力行为的求助个案增加。

近日天水围发生青少年涉嫌「作出有违公德行为」事件,相关短片及相片迅速于社交媒体热传,令公众再关注影像性暴力行为。自2021年规管窥淫罪的法例生效,未经同意转发私密影像即属违法,警方共接2000多宗案件,社工发现青少年欠缺保护意识,对「同意拍摄」不等于「同意分享或发布」的概念模糊,亦轻视「阅后即焚」功能会被录屏及截图破解;公众人士仍抱持「自愿拍摄」就是「行为不检」观念,恐窒碍当事人求助。在社媒火热的大时代,社工吁推行影像性教育及培养青年的数码素养,加强防卫。 

在社交媒体发达的年代,青少年视「开心share(分享)」是平常事。
在社交媒体发达的年代,青少年视「开心share(分享)」是平常事。

针对影像性暴力行为的《2021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于2021年10月生效,涵盖偷窥或偷拍的窥淫罪、「影裙底」等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发布源自窥淫或非法拍摄所得的私密影像,以及未经同意下发布或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的4项罪行。至今警方接获2080宗相关案件,拘捕1390人(见表一)。当局共向675宗案件作出检控,入罪率由80%至100%(见表二)。

近年涉及窥淫相关罪行的案件(表一)
近年涉及窥淫相关罪行的案件(表一)
窥淫相关罪行的检控及定罪宗数(表二)
窥淫相关罪行的检控及定罪宗数(表二)

未经同意转发即属违法

前线社工阿敏指,在智能手机普及、社交媒体发达的年代,讯息传播快速,不少市民及「碌手机大」的青少年,视「开心share(分享)」是平常事,毫不察觉转发该些已受法例保障的影像已经违法。他以上星期天水围发生青少年涉嫌「作出有违公德行为」事件为例,相关短片及相片同日迅速传遍社交媒体及通讯群组,更有人到现场打卡及拍片后上载互联网,对当事人带来二次及无限次伤害,是典型的影像性暴力行为个案。

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倡议主任叶卓怡指,影像性暴力一般指「非接触式性侵」行为,包括拍摄私密影像;拍照或录影当事人私密部位,如裸露或以内衣遮蔽身体的影像;散布、分享及传阅经当事人同意拍摄、但不同意散布的影像;威胁、恐吓及勒索当事人散布经对方同意或不同意而拍摄的私密影像;及将当事人样子恶意移花接木制成的色情影像。她指,有妇女反映相关法例实施后,明确知道自己受到侵犯,亦提高报警求助意欲。

不过阿敏指,青少年最常遇到的影像性暴力,其实来自身边人或社交媒体的网上朋友。她曾处理2宗涉及中学女生的影像性暴力个案,其中一名少女是遭前男友擅自将其私密照发布到交友群组作报复,另一少女的男友本将私密照片存放于云端硬碟,惟其后于学校做功课时误将档案公开,致私密照外泄,虽属无心之失但亦令少女饱受困扰。她指,两事件的女当事人,都是于没有同意下被发布照片,更糟糕是事件在学校流传,令当事人无地自容。

担心学校介入身分曝光

「救世军零点三七-青年性健康支援服务」队长田家溥亦指,青少年网络社交已由交友软件转到游戏平台、Instagram和Threads等社交媒体,但不少人却未察觉网上虚拟世界的风险,例如对手游中的「伴侣」或「战友夥伴」掉以轻心。田指,青少年对该些网友易产生情感依附,「认为对方是拍档或出生入死的夥伴,不会害自己。」他指,曾有青少年遭由骗徒假扮的网上朋友引诱,拍摄私密影像照片或短片,因而堕下裸聊陷阱。

田亦留意到青少年过分依赖社交媒体的「阅后即焚」功能,以为发布私密影像时,配上该功能便万无一失,惟他人仍可录影屏幕及以截图破解,暗中存取私密影像。他亦称,更令人担忧是,当事人遇到影像性暴力行为时,最害怕的不是个人隐私遭到侵犯及外泄,反而是忧虑学校介入,令身分曝光,面对师长同学的「有色眼光」。

阿敏亦指,近年涉及个人因影像性暴力行为而求助个案,平均每年有2至3宗,较数年前大幅上升,估计受害者远不止此数。她续称,社会上普遍对影像性暴力行为掉以轻心,因为一向认知的性暴力往往涉及身体接触,如非礼及强奸,而影像性暴力的定义及影响亦较抽象,往往被认为侵害不大,但她指影像性暴力的当事人往往承受无形的心理困扰,担心私密影像被别人储存,待日后发布,足以缠绕一生。

青少年网络社交,近年由交友软件转到Instagram等社交媒体。
青少年网络社交,近年由交友软件转到Instagram等社交媒体。

吁加强数码素养培训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总主任(家庭及社区服务)黄和平亦指,青少年对「同意拍摄」不等于「同意分享或发布」的概念模糊,致出现「你没有反对,即是默许同意」的谬误观念。他称,要防止发生影像性暴力行为,青少年要懂得「不被人拍摄」及「不拍摄别人」,除此更重要是不传播转发,惟不少青少年抱持「不是我拍摄,只是看完转发」的态度,试图为自己开脱,但值得留意是按现行法例转发已属违法。

阿敏亦指,有当事人反映,即使是家人亲友亦抱有「自愿拍摄」就是「行为不检」的传统观念,如同责难的想法令当事人感到沮丧,「要重新解释及讲述事发经过,犹如再受伤害」,因而打消求助念头。她指,该种情况不理想,但要公众改变既有观念仍需时间。

叶卓怡则指,年轻一代是数码公民,在使用科技及手机上驾轻就熟,惟针对网络的自我防卫意识却有待加强,认为要加强培训数码素养,如危机意识,同时懂得尊重别人的私隐,不转发他人的私密影像,在数码世界上做个负责任的人。

田家溥亦指,过去的性教育集中生理知识,但来到数码年代,亦应增设「影像性教育」,学习如何安全处理网上影像及自我保护,另外亦要增加认识上述4项涉及影像性暴力的法例,避免堕下法网。

阿敏亦指,预期影像性暴力行为将会增加,但留意到部分前线社工不太懂得处理有关求助个案,建议业界多办相关分享活动,助社工迎接未来的挑战。

社工吁推行影像性教育及培养青年的数码素养,加强防卫。
社工吁推行影像性教育及培养青年的数码素养,加强防卫。

3年2000宗窥淫相关罪行 立法后公众认知提高

过去3年多,警方共接获约2000宗涉及窥淫相关罪行的案件,反映公众提高对相关案件的认知,求助因而增加。警方指,于调查上述案件时面对一定困难。

根据警方统计数字,由2021年10月相关法例生效起,每年涉及窥淫相关罪案的破案率达逾70%,较整体破案率为高。然而,警方指,在调查涉及「发布源自窥淫或非法拍摄等影像」及「未经同意下发布或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的两类案件时,面对不少困难和挑战。

自相关法例于2021年10月生效,警方至今接获2080宗案件,拘捕1390人。
自相关法例于2021年10月生效,警方至今接获2080宗案件,拘捕1390人。

警方解释,该类案件的犯案者,往往懂得利用海外社交网络平台及虚假身分,隐藏真实身分,令警方在辨识犯案者身分及举证上,往往需要寻求海外服务供应商的合作与协助,才能取得相关资讯和证据,以继续调查及进行检控工作;若相关影像在市民作出举报前,已从网络平台中被删除或移除,便会令重要证据流失,增加调查工作的复杂性。

警方强调,当事人及时举报,绝对有助展开有效调查,未来会继续跟海外执法机构等紧密合作,打击相关罪行。

协会推下架支援服务 当事人仍活在惶恐中

面对私密影像被发布广传,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于2021年推出「Ta-DA—下架支援」服务,协助当事人向网络平台提出下架要求,惟不少当事人称,最忧虑影像日后再被发布,活在惶恐中。

叶卓怡指,由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下架支援服务共处理646宗影像性暴力求助个案,跟进当中1342项未经同意被发布的私密影像,成功移除率达89%。她指,当事人于发现私密影像被发布后,往往陷于极度惊慌及无助,甚至情绪崩溃,及时移除相关影像有助事主渡过困境,因此作出相关服务。

不过,她指,有当事人反映最害怕私密影像被传播至海外网站或平台,甚至被人下载,故即使发现个别网站或平台已即时移除影像,仍担心某年数月后,影像再度出现,事件仿似没完没了,伤口无法愈合,在煎熬及恐惧中生活。

记者:关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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