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上司性骚扰后获回覆行为属「公司文化」 潘乐陶安乐工程旗下女经理入禀控告上司及索偿

2025-02-13 14:22

事主两日前入禀区域法院向上司及公司追讨赔偿。
事主两日前入禀区域法院向上司及公司追讨赔偿。

由前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创办的安乐工程集团,旗下公司被指漠视性骚扰投诉。公司女经理指控上司屡次向她高谈与性有关的说话,包括「颜射」、「含X」、「性交」,又大讲黄色笑话,形容她风韵犹存可做公关知客等。女经理向公司投诉,潘乐陶下令亲自处理,后来她获告知上司行为乃「公司文化」,遂入禀区院控告公司及上司违反《性别歧视条例》,同时要求赔偿。案件已排期4月30日首次聆讯。

大讲黄色笑话捏造原告是夜总会经理

原告为杨慧仪,两被告分别为安乐工程集团执行董事郑伟能,以及安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入禀状透露,原告自1990年2月起于安乐工程集团旗下的公司工作,直到2024年8月4日离职。2018年至2023年间,原告任职安乐屋宇装备工程部门的电话中心经理。2021年起,原告经常受到部门执行董事郑伟能的言语侮辱,包括使用性方面的词汇「性器官」、「生殖器」、「性交」等字眼。郑伟能亦于2021年7月28日的部门聚会上向其他同事提及关于原告的黄色笑话,「应该派Jackie姐呢啲咁好⾝材同风韵犹存嘅女同事去做公关知客招待客⼈」。

潘乐陶被指下令亲自处理性骚扰投诉,但女事主后来却获告知,所受的对待是「公司文化」。资料图片
潘乐陶被指下令亲自处理性骚扰投诉,但女事主后来却获告知,所受的对待是「公司文化」。资料图片

指公司纵容郑伟能中伤原告

郑伟能于2022年10月21日一次部门会议上,在同事面前捏造关于原告的不实言论,声称原告曾是夜总会经理,希望原告带来另一位前女空姐到其餐桌前。原告认为郑伟能强烈暗示邀请原告发生性关系。郑亦提过「我和Jackie有嘢(意指「有路」)喇」,令原告感羞辱和恐惧。而安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对郑行为的纵容、容忍和认可,亦将原告置身令人畏惧的工作环境。

原告续提及,同年6月20日在达利国际中心办公室内举行了一次会议,约有10名男性同事参加,原告为会议上唯一的女性员工。原告期间按压放置桌上的消毒液时,由于管口堵塞,令消毒液从瓶中喷出,而意外喷溅到男经理叶先生身上。郑伟能见状即公开嘲笑原告,指原告试图「颜射」到叶先生身上,言毕,在场所有男士均发出笑声。

不满原告向潘乐陶赞赏前上司而出言侮辱

郑伟能约于同年12月22日,与原告通电话期间,曾用粗俗的语言侮辱原告,当中说话包含「性器官」、「生殖器」、「性交」等字眼。郑伟能质问原告,为何她于10月的报告中赞扬前男主管John Collier,而没有赞扬郑。原告因郑伟能的行为感到非常尴尬及受恐吓。

原告另指于2023年3月22日下午,郑伟能要求原告及原告的上司在会议室内,互相指出对方的缺点和缺陷。期间,郑再次用粗俗语言来侮辱二人,亦询问原告为何告诉安乐集团创始人兼执行董事潘乐陶博士,只喜欢前任上司John Collier,郑称「你咁喜欢个死鬼佬(John Collier),你喜欢凑鬼呀嘛,快啲去X(性交)个死鬼佬啦,去含X(意指阳具)啦。」,并要求原告要对他人称郑伟能才是原告最喜欢的人。

获告知被告所作所为乃「公司文化」

同年4月24日,原告向安乐集团人力资源总监潘彩凤发送电子邮件,投诉遭郑伟能性骚扰,惟5月初却获告知,潘乐陶下令该投诉将由潘及郑共同处理。在同年5月举行的会议上,原告还被告知,郑的行为是公司的文化、习俗或政策的一部分,原告更被质疑上厕所的频率。

原告于同年6月至10月于公司遭到孤立,郑伟能要求其他同事不要接近原告,原告负责的计划亦被夺走,由其他男同事取代,郑伟能向原告的下属指称,不需要将原告视为上司,原告亦失去晋升机会。入禀状指,公司对郑伟能行为的纵容,为原告带来敌意的工作环境,忽视其就不公平待遇的投诉,终令原告须寻求医疗上的辅导及治疗,并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提出投诉。

案件编号: DCEO 2/ 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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