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未经批准筹款案4人不认罪 陈宝莹拟聘大律师 3.7预审
2025-01-09 12:25
社民连主席陈宝莹、余炜彬、李盈姿、周嘉发前年在铜锣湾及湾仔等地3度摆街站,期间因在未经批准下筹款及展示一块黑布横额而遭票控共12罪。4人不认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审前覆核,裁判官曾宗尧将案押后至3月7日再次审前覆核,以待陈宝莹聘请大律师,以及让双方讨论承认事实。余炜彬另被票控「未经准许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张贴招贴或海报」一案,今日再次提讯,并获安排于2月20日作审前覆核,以让控辩双方讨论有关披露事项的法律争议。
被告分别是陈宝莹(67岁)、周嘉发(31岁)、余炜彬(30岁)、李盈姿(54岁)。
各被告被控于2023年4月2日、4月30日、5月28日分别在铜锣湾记利佐治街与东角道交界的行人道路上及湾仔地铁站A3出口外的行人道路,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且没有社会福利署署长或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发出的许可证,组织、提供设备以进行或参与筹款活动;陈宝莹另被控于同年4月2日、4月30日及5月28日,于同地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即1块黑布横幅。
陈宝莹将聘大状应审
4名被告今没法律代表,陈宝莹申请押后,以聘请大律师。控方称,已制作列表,将3次摆街站事件归类,而控方会就每次事件传召8名证人,包括警员及政府职员,当中有证人会就超过一次事件作供。控方说,警员有就3次事件拍摄及录影,每次的片段长约2小时。控方指,控辩双方可先讨论承认事实,有助节省法庭时间,希望辩方可在下次审前覆核时就争议事项表达意见,然后才能精准地确定审讯日期。
陈宝莹指,正寻找大律师人选,暂未作最后落实。余炜彬、李盈姿、周嘉发则指不打算聘请律师,但会参考陈宝莹的法律代表提出的法律观点,并同意控辩双方先讨论承认事实。
同案另外6人,即唐婉清、黎嘉丽、卢德华、陈子祥、张铬聪、曾健成早前共承认14张传票控罪。唐婉清并非初犯,被判每张传票罚款1000元,共罚4000元;其馀5人每张传票罚800元,陈与张每人罚800元,黎与曾各罚2400元,卢则罚款1600元。
余炜彬要求披露被遮蔽文件内容
社民连另于2022年9月在铜锣湾摆街站,期间疑展示印有梁国雄、岑子杰、陈皓桓的横额。社民连成员余炜彬事后被票控「未经准许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张贴招贴或海报」并否认控罪。
此案控方今表示,得悉被告余炜彬仍然维持不聘请律师以及不认罪。控方指,法庭上次批准押后,以待潘连花被票控「未经准许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张贴招贴或海报」一案的上诉结果出炉,而目前该案已颁判词。控方说,得悉余仍要求控方披露原本被遮蔽的文件内容,包括食环署执法指引或手册、以及地政总署有关街站的资料,但控方不同意披露。控方申请在审讯前让双方争议披露事项,预计其后的审讯需时2天。
余炜彬称,无论控方是否披露文件,他也须重新跟进及安排辩方案情。曾官听罢,安排案件于2月20日审前覆核,聚焦讨论法律争议及披露事项。
案件编号:ESS35029、35031-32、35035/2023、ESS38408-10、38412、38419-22/2023、ESS6522/2023
法庭记者:房伊媚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