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火锅店 被揭长期制售「口水油

2024-12-18 21:40

内地过去也有食肆被发现制作出售「口水油」。
内地过去也有食肆被发现制作出售「口水油」。

港人北上搵食成风,但需注意食品安全。四川南充有火锅店去年10月起,长期回收食客吃剩的锅底,制成「口水油」重售,遭当地市监局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据澎湃新闻报道,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管局在接到消费者举报后,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发现涉案火锅店为提升火锅口感,在2023年10月就暗中授意厨师长,将顾客食用后剩馀的「口水油」回收、加工,掺入新油制成火锅锅底再次供顾客食用。

内地过去不时也发现有食肆造「口水油」。
内地过去不时也发现有食肆造「口水油」。
内地过去不时也发现有食肆造「口水油」。
内地过去不时也发现有食肆造「口水油」。
内地过去不时也发现有食肆造「口水油」。
内地过去不时也发现有食肆造「口水油」。
内地过去不时也发现有食肆造「口水油」。
内地过去不时也发现有食肆造「口水油」。
内地过去不时也发现有食肆造「口水油」。
内地过去不时也发现有食肆造「口水油」。

该案中,被查处的「口水油」主要是指对剩馀食物底料中的油脂进行回收和重复使用的油脂。「口水油」具有严重危害:一是可能造成甲肝病毒、乙肝病毒等传染性病菌的交叉感染;二是油水中的食物残馀、唾液酶等物质容易发生水解和氧化导致油脂酸败、滋生细菌;三是油脂经过反覆高温,有害的反式脂肪酸会增加,产生多种慢性致癌物质,危害人体健康。

「口水油」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属于废弃食用油脂,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属于刑法概念中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物,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调查取证后,顺庆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将此案移交至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进行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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