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捣新蒲岗怀疑卖淫场所 拘2名五旬妇 检按摩油、一次性床单
2024-12-17 00:25
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经深入调查后,昨日(16日)下午约五时展开扫黄行动,突击搜查新蒲岗衍庆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行动期间,人员在单位内拘捕两名年龄分别为50岁及52岁的本地女子,她们分别涉嫌「管理卖淫场所」及「协助管理卖淫场所」。人员在单位内检获一些按摩油、一次性床单及毛巾等。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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