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鸿夫妇输钱债官司需交吉2物业 申暂缓执行容老父搬迁被拒
2024-12-03 14:24
中科监察主席潘焯鸿夫妇前年起分别向香港信用财务有限公司按揭贷款,抵押将军澳海翩汇及何文田加多利峯两个物业,惟潘焯鸿等没有依期还款。财务公司因而入禀追讨约1900万,早前获判胜诉,2人须偿还款项,以及交回2个单位,兼付10万元讼费。潘焯鸿一方今于高等法院申请暂缓执行以供八旬老父搬迁,21日后交回物业,惟其代表律师临场无法联络上潘焯鸿夫妇确认租金安排,聆案官许家灏终驳回申请。
潘焯鸿一方今申请暂缓执行交回物业21日,解释指潘焯鸿八旬老父居于涉案单位,行动不便,日前才得悉被告须交回物业,故欲暂缓执行,以供老父搬离物业。然而代表律师应许官要求联络潘焯鸿夫妇时,无人接听电话,无法确认其愿意支付期间租金2.2万元,许官终驳回申请。据知潘焯鸿今早曾现身西九龙法院旁听一宗死因研讯。
原告为香港信用财务有限公司,被告为潘焯鸿及朱瑞芳。入禀状指,两人于2022年9月26日,分别以名下将军澳海翩汇及何文田加多利峰物业作抵押,申请按揭借贷1,750万元,本金连利息分12期还款,惟答辩人还款约11.7万元,未有归还馀款,原告经律师行去信追讨不果,遂入禀追讨本金连利息共逾1,900万元,并须将物业交吉。法庭终判原告胜诉,被告需要还款和交回物业,另下令被告支付10万讼费。
案件编号:HCA1044/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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