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围5中学女生遭泼酒精搓手液弄污校裙被非礼 21岁色魔落网

2024-11-29 11:56

林思明摄
林思明摄

天水围发生连环游荡及非礼案件。警方于11月27日接报,指同一间中学的5名女生分别于今年5月至11月期间,身穿校服于上学或放学时间,被同一名男子尾随,向她们身上校服淋泼酒精搓手液,然后藉清洁为由乘机非礼女生,元朗警方经深入调查及翻查大量闭路电视纪录后,迅速锁定目标,前日(27日)下午,在天水围区以「游荡」及「非礼」罪拘捕一名21岁的本地青年,他目前仍被扣查。

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侦缉高级督察林嘉杰讲述案情。林思明摄
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侦缉高级督察林嘉杰讲述案情。林思明摄

消息称,被捕青年住俊宏轩附近,预早准备酒精搓手液犯案,受害女生属同一间中学,初步显示疑犯都是随机下手,警方正调查疑犯犯案时的精神状态及动机。有受害人早于5月被非礼而未有报案,其后与同侪讨论期间揭发多人受害,所以近日才报案。

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侦缉高级督察林嘉杰讲述案情时表示,案件中有5名年龄介乎15至17岁的女受害人,分别于今年5月29日至11月27日独自上学或放学期间,途经俊宏轩一带时,被同一名本地男子尾随,即是本案中的疑犯。疑犯首先会用酒精搓手液弄污受害人校服裙的下半身 ,其后会以为受害人清洁校服为由,乘机非礼受害人。警方高度重视案件,案件交由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接手调查。

经过深入的调查并翻查了大量闭路电视纪录之后,警方迅速锁定目标疑犯的身份。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部连同天水围分区特遣队成员,前日(27日)下午时分展开拘捕行动,在天水围区成功拘捕一名21岁的本地男子,搜查了该名男子的住所,并检获被捕男子在犯案时穿著的装束及所使用的酒精搓手液。他现正被扣留调查。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60条游荡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2年。而第122条,猥亵侵犯更加是严重的刑事罪行,最高刑罚可被判处监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呼吁市民提高警觉,切勿误信陌生人,并应尽量避免单独出行,最好与朋友同行,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鉴于被捕人的连环犯案手法,警方不排除案件中有其他受害人,如有任何人士遇到或者目击过同类事件,请尽早向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作出举报,电话3661 4753或5964 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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