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指康乐场地违规摆放单车情况普遍 提8项建议改善
2024-11-21 13:17
申诉专员公署完成调查康文署处理单车租赁服务营办商的单车阻塞通道问题的主动调查行动,提出8项改善建议,并获康文署接纳。
公署指,康文署辖下共有14个康乐场地附设由该署营办商提供的单车租赁服务,方便市民租用单车以作康乐消闲或短途代步用途。康文署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合约条款列明营办商不可将单车及与单车租赁业务相关的物品存放在许可范围外,但公署的调查发现,营办商违规将单车摆放在许可范围外,情况普遍。公署亦发现,该署现时对营办商的执管机制欠一致标准。
康文署监管单车租赁服务营办商责无旁贷
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21日)指出,康文署作为场地管理者,对单车租赁服务的营办商监管责任重大。陈积志强调,营办商在许可范围外随意摆放单车,不仅阻碍市民通行,更可能构成安全隐患。公署在多次实地视察中发现,营办商的违规行为似乎已成常态,令人质疑康文署是否曾对营办商进行提醒或执法行动的质疑。
对于康文署人员针对违规情况,发出劝喻或警告。如果营办商在收到第三封警告信后仍未改善,康文署可考虑暂停其业务或终止合约。然而,公署指发出多少次口头及书面劝喻后才会发出警告信的程序未有订明,也没有清晰的有效期指引。为提高执法效率及公平性,公署建议康文署明确规范如何累积发出劝喻,以便及时发出警告信,并公开警告信的标准。
公署向康文署提出了八项改善建议,内容包括:持续密切监察营办商,对违规行为采取果断行动;加强对单车租赁服务的监察,确保依据合约条款执法;提升职员对许可证合约条款及执行程序的培训;优化执管机制及相关指引;考虑在未来的服务许可证合约中,适当扩大许可范围;建立营办商表现数据库,以便日后许可证的审批参考;以及加强宣传,鼓励市民监察营办商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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