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设医疗指示|立法会三读通过 卢宠茂:预设指示与安乐死截然不同 议员倡做好生死教育
2024-11-20 16:20
【预设医疗指示/维持生命治疗/生死教育/立法会】立法会今日(20日) 恢复二读辩论《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多位立法会议员支持有关条例草案,最终以不记名投票,获在席大比数议员支持三读通过。医务衞生局局长卢宠茂表示,感谢20名议员对议案提出意见,他指生老病死是自然的规律,有生必有死,能够善生至善终是中国人对人生美好的一个希望。
他形容立法工作别具意义,标志着本港的晚期照顾服务发展至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让病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能够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旅程,享有更大的自主权。他又强调,预设医疗指示以及让末期病人在居处离世是尊重病人选择,以及提高临终病人生活质素的重要政策措施。
管浩鸣:见证长者饱受病魔折磨
选委界议员管浩鸣发言时表示,病人的最佳利益不一定只是从简单延续生命的角度或长短去作出评估和衡量,直言「懂得生命真谛的人,可以令短促的生命有质素地延长。」他建议政府立法后加强市民对生死概念的认识,从正视死亡的事实中反思生命。
管浩鸣支持有关条例草案,随著本港长者人口在老年化社会里持续递增,各类病患者亦有年轻化的趋势,本港将会面临越来越多患有各种退化性及器官末期疾病的病患者。他指多年来先后见证著好多长者和晚期病患者饱受病魔折磨,当中不少更一直接受「无效医疗」而延续痛苦,同时见证著家属要为至亲作生死攸关的决定时,所经历的不安和苦恼。
现时法例「预设医疗指示」无法律效力
管浩鸣认为,病人的最佳利益不一定只是从简单延续生命的角度或长短去作出评估和衡量,直言「懂得生命真谛的人,可以令短促的生命有质素地延长。」因此当生命走到尽头时,有些人盼望能够减少痛苦,舒服、有尊严地行完人生旅程,即使不少病人早已有意愿和决心预设医疗指示,但现时法例下「预设医疗指示」并无法律效力,以致医护人员担心缺乏法律保障而普遍拒绝按照「指示」进行操作。
管浩鸣期望条例通过后,政府可加强市民对生死概念的认识,从正视死亡的事实中反思生命,探索如何让有限的肉体生命,发挥无限的生命价值,从而建立整全的生命观与生死智慧,迎接人生的每一个起伏和挑战。
陈凯欣:有望改善病人死亡和临终质素
委员会主席陈凯欣表示,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的阶段,医术再高明的医生亦非万能,当一些疾病发展至不能逆转的阶段,病人生命正在倒数的时候,医疗技术可以帮助病人维持生命,但同样也有机会可能令病人临终前受到身心灵煎熬,面对这种情况,病人、家属和医护人员,如果可以早点讨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共同做好重要的决定,让病人即使没有能力表达意愿的时候,仍然可以在符合自身期望下得到适切的临终服务,避免日后出现混乱和分歧造成遗憾。
陈凯欣表示,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在2004 年发表《医疗上的代作决定及预设医疗指示》公众谘询文件,认为政府经过长达20年的酝酿,今日终在立法会完成审议,有望改善病人死亡和临终的质素,同时保障医护人员、救护人员在前线执行职务期间,可以安心地遵照病人的意愿,避免他们违反专业责任的风险,强调落实法律框架只是第一步,期望当局未来做好公众的生死教育。
陈凯欣指,政府在2023年11月刊宪公布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至今已经历一年时间 ,期间先后召开七次会议,反映政府、议员和相关持份者以充分时间去处理条文中的细节,委员会曾收到五份意见书,并了解病人组织及私家医院的意见,反映各界条文的修订有很多不同的感受和意见。
预留18个月准备期 让医疗机构更新指引
卢宠茂表示,当局订立预设医疗指示会以「慎入易出」作原则,强调预设医疗指示与安乐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订立指示的过程须有不少于两名符合若干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而其中一人须为注册医生,该医生须信纳订立者签署指示时有精神能力就维持生命治疗作决定,并已获告知指示的性质及遵从当中每项指令对其自身的影响。另外,订立者只要有精神能力就维持生命治疗作决定,便可随时以口头、书面或销毁方式即时撤销指示。
卢宠茂说,当局会在条例草案通过后预留18个月的准备期,让本港医疗机构等更新指引,以及加强人手培训。
记者:黄子龙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