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定AI应用指引 强调司法职能不得转授人工智能

2024-11-18 22:30

司法机构定AI应用指引 强调司法职能不得转授人工智能
司法机构定AI应用指引 强调司法职能不得转授人工智能

生成式人工智能科技日渐成熟。司法机构政务处今(18日)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阐述「香港司法机构法官及司法人员和支援人员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指引」,当中提到两项指导规则,强调有关人员使用任何人工智能时,必须符合司法机构维护司法公正的首要职责,并不得将司法职能转授予人工智能;对人工智能聊天机械人生成的输出结果保持警觉 ,自行承担使用风险。

文件指出,科技的作用在于支援司法机构更有成效和效率地履行其角色和职能,同时不损害司法独立、公正和问责的原则。科技的使用不得削弱司法职位的尊严和地位,或公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与信心。

司法机构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聊天机械人受到日期范围、司法管辖区覆盖和可取閲的法律材料种类的局限,使用这些聊天机械人进行资料蒐集需要格外谨慎,除非有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经证实能够保护机密、限閲及私隐的资讯,并有足够的内置检查和核实机制确保资料准确可靠,否则不建议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进行法律分析。

司法机构表示,将紧贴世界各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最新发展,以及其他司法管辖区法院公布的任何新指引,以期在有需要时更新指引。

记者:林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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