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提琴导师认代购乐器呃家长逾6千元 官斥因贪念犯案 判120小时社服令
2024-11-18 11:06
大提琴导师向私人学生家长称学生考试需换琴,并指可代购以取优惠,惟他隐瞒真实折扣和价钱,从中诈骗逾6,000元。涉案男导师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指被告因贪念犯案,惟感化官建议的80小时社会服务令较低,不太理想,终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郑官判刑指,被告因贪念犯案,念其背景良好、没有案底及即时认罪,引述感化官报告内容正面,终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30岁被告何嘉洋,为私人大提琴导师。案情指被告于2023年7月至8月期间,建议一名学生家长替儿子购买新的大提琴在音乐考试中使用,并表示可于俊文乐器贸易有限公司(俊文乐器)取得折扣优惠。涉案大提琴原价3.9万元,俊文乐器以1.8万元将它售予被告,但被告从没有向该家长透露他购买该件乐器的实际金额,以及其后以2.43万元转售予家长时会赚取差价6,300元。
案件编号:WKCC3935/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