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行政主任收贿64万助幼童入学 13家长1商人不认罪受审

2024-11-14 17:40

英基行政主任收贿64万助幼童入学 13家长1商人不认罪受审
英基行政主任收贿64万助幼童入学 13家长1商人不认罪受审

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54岁前行政主任于2018至2021年间,收受13名家长和一名商人贿款至少约64万元,以协助其子女获得取录。行政主任及另外14名被告遭廉署起诉。案件今(14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院)开审,该14名被告被控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13项罪名,并表示不认罪。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陈慧敏将案押后至明天(15日)续审。

被告54岁英基时任行政主任林珍妮。
被告54岁英基时任行政主任林珍妮。

被告依次为54岁英基时任行政主任林珍妮;13名家长包括44岁黄薏娗(前称黄咏雯)、42岁刘映均(前称刘慧德)、35岁马贤文、45岁李洁冰、41岁林泯希、41岁张珈铭、39岁徐惠谦、44岁江静雯、38岁蔡慧妍、37岁李俊朗、37岁黄美雪、41岁麦伟琪、33岁朱霜叶,以及45岁商人萧裕邦。林珍妮上月承认4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5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其馀4罪存档法庭。

其馀被告中,黄薏娗、马贤文、李洁冰、林泯希、张珈铭、徐惠谦、蔡慧妍、李俊朗、黄美雪、麦伟琪、朱霜叶、萧裕邦分别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刘映均被控2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江静雯则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一项煽惑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主动提供学位 收贿金额递增

林珍妮承认的案情指,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为英基学校协会营办的5间幼稚园之一。2011年1月3日,被告林珍妮加入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幼稚园行政人员,案发时负责处理幼稚园幼儿班学位的入学申请。英基每年9月展开中央入学申请,为下学年招收新生。家长须经网上人学申请系统作出网上申请,申请人会获编配一个申请编号。

自2018年9月起,同案家长经网上入学申请系统为其子女递交入学申请,而各子女均属「其他申请人」类别。各子女通过面试后,林珍妮发出电邮通知对方由于当时乌溪沙幼稚园没有学位空缺,其子女已被列入轮候名单。林珍妮后来向各家长表示可以为其子女安排幼儿班学位,但要求对方给予自己2万元现金,后来金额递增,向其他家长要求给予5万元或10万元,众家长均同意。家长李洁冰曾提议给予50万元,林珍妮终只收取10万元。另外家长刘映均协助另一名家长马贤文时,指可以走后门支付少于购买债券的款项,助其联络林珍妮时,声称林珍妮要收取30万元,林珍妮最终退还了多出的20万元予刘映均。

公厕住所等地交收现金

林珍妮其后经电邮向各家长发送入学合约,并通知对方子女已获幼稚园提供下一学年的幼儿班学位,当时各自有介乎1名至212名申请人的取录次序先于涉案子女。其中1位涉案子女的取录次序只后于1名申请人,林珍妮则向家长报称其子女取录次序后于40多名申请人,最终收取了10万元。林珍妮事后与各家长于商场、食肆、港铁站、住所、公共女厕等交收现金,有多名家长附送苹果批、蛋糕及泰国纪念品。2021年2月英基的内部审计人员刘嘉敏进行内部调查时,发现林珍妮处理个案违反英基的取录政策。同月4日英基将林珍妮解雇。林珍妮2021年4月14日被捕,警诫下承认犯案。

在其馀14名被告的案件中,控方开案陈词提及,被告江静雯一直协调蔡慧妍与林珍妮联络,江不只一次鼓励林珍妮可以如对待她一样,主动向蔡慧妍提出贿赂计划,以让蔡慧妍为孩子取得学位。江静雯知道蔡慧妍和李俊朗向林珍妮提供贿款的日子。江静雯因此被控一项煽惑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案件编号:DCCC 703/2022, DCCC 603/2023(合并)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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