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捣宣传卖淫活动网站 揭家族式经营拘本地男主脑及其胞姊姨甥女
2024-11-08 12:38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昨日联同内地及澳门执法部门,执行粤港澳三地联合行动,代号「雷霆」暨「鹰巢行动」,捣破一个以网站平台作宣传卖淫活动的跨境犯罪集团,共拘捕63人,包括负责营运及经营网站的本地男主脑,以及其胞姐与姨甥女,他们分别涉嫌「洗黑钱」及「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罪。警方调查显示这盘「家族生意」经营一年多,涉及收益约170万港币。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A组总督察邓凯彤讲述案情时表示,早前香港警方联同内地以及澳门执法部门作情报交流,经跟进调查后,发现一个活跃三地跨境犯罪集团, 建设一个宣传卖淫资讯网站,为内地卖淫组织或个体性工作者提供网上平台刊登宣传广告,从而在每个广告中收取费用,每个广告大约人民币300至500元,刊登时间为7日。
而内地与澳门集团成员,就作为网站及内地卖淫组织或个体性工作者的中间人,负责联络并收取广告费用,亦负责提供网站技术支援,定期进行网站维护和更新。香港主脑则负责操控其集团成员,经营及管理网站,包括以网站管理员身份在网站内为性工作者刊登广告,亦作为客服去处理网站会员的询问等。
犯罪集团在收取广告收益后,会转换成虚拟货币,最后用香港主脑名下的虚拟货币户口接收及处理犯罪得益。犯罪得益再经由内地无牌加密货币交易商再次换成现金并提取出来,从而获利。按警方估计,该犯罪集团在过往一年多收益大约有170万元港币。
今次联合行动中,三地警方一共搜查24个地方,拘捕63人,包括由香港警方拘捕的1男2女本地主脑和骨干成员,年龄介乎24岁至63岁,涉及营运及管理网站,以「依靠他人卖淫收入为生」罪名被捕。 当中62岁男被捕人亦以「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罪)的罪名被捕,涉及共约港币140万的怀疑犯罪得益,由去年4月至今年6月的15个月内。行动中,港警共搜获4万元现金,用来营运及管理上述卖淫资讯网站的电脑以及手提电话等。全部被捕人士仍被扣留调查。而内地及澳门警方拘捕的60人,角色包括16人为骨干成员,35名性工作者以及9名嫖客。
警方重申,无论「依靠他人卖淫收入为生」或「洗黑钱」均属严重罪行,跟据香港法例,一经定罪,分别最高可被判监10年,及判监14年,罚款港币500万元。
今次三地联合行动中,警方相信已成功瓦解一个跨境犯罪集团,以及相关卖淫组织。警方会继续透过情报搜集,以及与其他司法区域执法单位交换情报,打击跨境犯罪集团及有组织罪行,堵截集团式的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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