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警查案时偷iPad首饰 停职期间再盗平板 3罪囚15月 官批严重违反诚信损警队声誉
2024-11-05 16:47
31岁男警上门调查两宗爆窃案期间顺手牵羊,分别盗走事主的iPad和首饰等财物,事主开启装置寻找功能发现iPad位置在男警住所附近,男警受查并搜出失窃首饰后遭停职。15个月后男警再于酒店大堂,乘人不备下偷走装有iPad Pro的背包,不轨行为却尽收闭路电视镜头之下。男警先后承认3项盗窃罪,粉岭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今指责被告行为严重违反诚信及损害警队声誉,将他判监15个月。
求情称遭起底出现自杀倾向
被告为许浩诚(31岁)。张官指,调查爆窃案期间偷窃的案件中有2项盗窃罪,被告在工作时犯案,严重违反诚信且损害警队声誉,加上心理报告显示,被告并非因心理问题犯案,决定在减去认罪扣减的三分一刑期后,判被告监禁12个月。
至于酒店盗窃案涉及一项盗窃罪,张官指被告利用受害人的一时不小心来犯案,考虑后决定判被告监禁6个月,当中3个月刑期与前案同期执行,即共入狱15个月。被告须向酒店盗窃案的事主赔偿5,200元。
辩方求情时引述被告心理报告指,被告面对工作压力,加上在社会运动期间被网民起底、投资补习社时损失大量金钱,导致出现抑郁及自杀倾向,以及适应障碍(adjustment disorder)。辩方称,被告仍有150万元存款,因此并非因经济问题而犯案,又透露被告与女友相恋多年准备结婚。
查案时两偷财物
案情指,被告2022年12月11日接报到大埔一间住宅调查爆窃案,以及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水一个住宅调查另一宗爆窃案。上水案件的事主在警员离开后,发现她的iPad失踪,而在警员到场前,iPad仍在屋内。她透过苹果公司的Find My iPhone功能,发现iPad位于被告粉岭住所外100米的位置。
被告住所所在大厦的清洁工人2023年4月1日上午约10时33分于大厦1楼平台拾获上水爆窃案事主的iPad,于是经由管理处交给警方。被告同日中午12时,在1楼单位的业主同意下,曾到1楼平台,声称寻找其母遗失的手机。该业主最后在警署认人手续中认出被告。警方搜查被告住所时,搜出2022年大埔爆窃案事主遗失的珠宝首饰。
停职期间再犯案
被告自2023年4月2日起被停职,但于2024年7月再犯案。他2024年7月21日入住牛头角君立酒店期间,于下午约3时22分在酒店大堂的梳化偷取一名正办理入住手续的男子的背包,入面装有一部iPad Pro、一个充电插座、3条充电线。事主发现背包不见后报警。
闭路电视影片显示,被告取走背包后将它放在酒店1楼后楼梯,然后返回房间。被告9分钟后向酒店职员索取胶袋及床单,用作包裹该背包,之后驾车到上水警署将背包交给警方,声称他拾获背包。警员发现,当时背包内没有iPad Pro、充电插座、充电线。被告在2024年7月25日因此案被捕。
被控3项盗窃罪
被告许浩诚被控于2022年12月11日及2023年3月31日,分别在大埔洞梓路某屋偷窃一条项鍊及一只手镯,而上述物品为Vachha Ariez Jehangir的财产;以及在上水St.Andrews Place Augusta某屋偷窃一部iPad Air,而上述物品为任慧芬的财产。
他另被控于2024年7月21日,在香港九龙牛头角宏光道15号君立酒店大堂偷窃一部iPad Pro、一个67W充电插座及3条充电线,总值港币5200元,上述物品为李世林的财产。
案件编号:FLCC2320/2024、FLCC2188/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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