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登狮子山展字幅 「陈伯」表证成立 争议宪法问题 10.30结案陈词

2024-09-30 12:37

陈伯陈基裘狮子山上无许可下展示字幅表证成立。房伊媚摄
陈伯陈基裘狮子山上无许可下展示字幅表证成立。房伊媚摄

七旬社运人士「陈伯」陈基裘2023年中秋前夕带同写上「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对联登上狮子山,被控「没有许可证下于郊野公园内展示条幅」罪,早前表示不认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审讯。辩方不否认曾手持涉案条幅拍照,惟争议法律上「展示」定义及宪法问题。裁判官林子康裁定被告控罪表证成立,被告选择不作供亦不传证人。案件押后至10月30日作结案陈词。

大纪元影片证陈伯狮山上展示涉案对联

76岁被告陈基裘报称退休人士,被控于2023年9月28日在香港狮子山郊野公园,没有在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管理局总监批给的许可证下展示条幅。 

庭上播放一条大纪元时报网站发布的案发日拍摄影片,片中显示被告在登上狮子山期间说:「只要坚持,还有希望,加油!」;被告然后在山顶手持写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对联。庭上再播放2条由手机拍摄的影片,片中显示被告在山顶手持涉案对联。

警员陈汉燊(右一)与警长吴汶洛(右二)皆表示,无目睹陈伯手持字幅拍照。
警员陈汉燊(右一)与警长吴汶洛(右二)皆表示,无目睹陈伯手持字幅拍照。

陈伯只争议「展示」定义及宪法问题

控方其后表示,主要以大纪元报道来证明被告展示条幅的事实。辩方不争议被告曾在现场手持涉案条幅拍照,只争议在法律上何谓「展示」,以及宪法问题。

男警员陈汉燊供称,2023年9月28日约下午5时50分与另外2名同袍在狮子山执行任务期间,于山顶(狮尾位置)截停被告及另外一男一女(被告友人),他在被告身上搜出3幅对联,认为它们没违法成份,于是将它们放回原位,之后再搜查另外一男一女,最后将3人放行。

涉案3对条幅分别写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发扬狮子山精神 昂首阔步奔未来」和「坚持才有希望 挺胸膛向前行」。控辩双方承认事实指,警方发现网上报道后,在2023年10月5日搜查被告的住所,搜出涉案条幅及衣物,最后拘捕被告。

警方证人否认曾说手持对联拍照不犯法

陈汉燊接受辩方盘问时同意,向被告搜身时认为3幅对联没违法、与国安法无关;他也同意当日在截查被告期间没亲眼看到被告将对联取出来拍照,而他与同袍在天黑时离开狮子山,不知道被告有没有在其他时间展示对联。陈并否认,当日被告问他「咁样拎住对联影相系咪犯法?」时,陈曾回答指「不犯法」。

男警长吴汶洛作供则称,案发时与2名同袍巡查现场,在被告身上搜出对联及日常用品,吴当时对被告说:「除非攞到批准,否则唔好喺郊野公园展示呢啲对联,咁样会违反法例」。吴指:「被告好似有点头。」

同意无目睹被告展示条幅拍照

吴汶洛与同袍最后在晚上7时多离开狮子山。吴汶洛于盘问下同意,案发日下午5时50分至7时多期间,被告没在警员眼前将对联取出来拍照。吴无留意现场是否有《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第10条的告示。吴汶洛在控方覆问时确认,他与同袍当日在截查后,没再见过被告。

渔护署一级农林督察冼卫本供称,案发前没有收到被告要求在郊野公园展示条幅的申请。他指一般来说,渔护署收到的申请大部份都是与体育竞赛、慈善活动、商业拍摄、公众集会、公开演说有关,会在考虑对大自然、其他游客、公众设施的影响、以及安全问题后决定是否批准。

渔护署事前无收展示条幅申请

辩方盘问下,冼卫本确认他所提及的大部份申请事项都与《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第9条或第11条有关,但本案与第10条有关。他指渔护署网站没有独立就关于第10条的申请发布公开指引,渔护署也没有相关内部指引。

案件编号:KCCC528/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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